12家问题私募被注销:龙元建设、富坤创投等中招

最新!又有12家问题私募被注销:上市公司和知名创投旗下子公司也中招,两家私募多次被监管责令整改

中国基金报记者 林雪

10月21日晚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告,注销山东龙元建投投资、北京摩根盛通基金、上海利成股权投资、财商通(厦门)资产等12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私募机构。

基金君发现,此次被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有一家山东龙元建投投资是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还有一家北京富坤中技投资是知名私创投旗下的私募机构,财商通(厦门)资产、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曾经多次被证监局点名,开具监管罚单。

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被注销私募管理人

此次被注销的一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9日,注册资本5000万,实缴2000万。

天眼查信息显示,其大股东为上市公司龙元建设(8.100, 0.00, 0.00%)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8%,还有青岛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创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0%、2%。

在上市公司龙元建设2019年的半年报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位于山东青岛的山东龙元建投投资是龙元建设旗下子公司,主要业务性质是基础设施投资与管理。

目前山东龙元建投投资旗下有一只基金“青岛龙元建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于2017年10月30日,公司认缴金额为1000万,但实缴为0;普通合伙人为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龙元明城、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知名创投旗下私募也被注销

还有一家被注销的私募机构“北京富坤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显示,其大股东为创投圈颇具名气的富坤创投,持股90%。深圳市富坤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聚焦先进制造、消费服务、医疗健康、TMT等行业的投资并购,管理着不小规模的创投基金。

据其相关介绍,这家北京富坤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5月,主要基于为北京中技富坤创业投资中心等合作项目提供股权投资、项目服务以及投资人服务而设立。除了大股东富坤创投,公司股东还包括中国技术交易所这个国家级技术交易平台,为项目投资提供丰富资源和技术支持。

但基金君查询发现,北京富坤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旗下仅备案了一只私募产品“北京中技富坤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如今面临被注销的命运。

两家被注销私募曾多次收到监管罚单

另外两家被注销的私募“财商通(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天眼查信息,可以发现,其控股股东均为自然人傅佳欲,分别持股70%、80%。

天眼查信息还显示,财商通(厦门)资产成立于2016年8月18日,注册资本仅500万,实缴218万,旗下管理一只基金财商通资管•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成立于2015年3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实缴400万,目前公司旗下有几只基金厦门佳成一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佳成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值得注意的是,两家私募机构在2018年3月都收到厦门证监局的监管罚单,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厦门证监局表示,财商通(厦门)资产未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确认;基金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与基金风险评级不匹配,且未做特别风险告知,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

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的问题则是,未对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基金未托管,且未明确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未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和交易的记录,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另外,中财佳成(厦门)股权投资还在2016年12月也收到过监管罚单,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不准确,比如公司设立的“厦门佳成一号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备案的实缴金额为5050万元,设立的“厦门佳成三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备案的实缴金额为5150万元,均与实际不符。还有,公司没有对一位自然人投资者的信息进行备案;公司登记备案的高管人员信息显示,投资经理为黄清霞和陈家祯,但实际为李娜。二是投资行为不规范,佳成一号和佳成三号均未通过托管银行账户进行投资。

中基协注销12家问题私募机构

协会表示,根据《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相关规定,山东龙元建投投资、北京昊泰东方基金、融诚财富(北京)资产、上海威清投资等1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满足注销条件。

协会将注销该12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协会也表示,为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信息记录积累机制,提高协会自律工作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自2019年11月1日起,协会将在官网(www.amac.org.cn)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页面对纳入异常经营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予以公示。协会提醒私募基金投资者、托管人及服务机构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合规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及业务决策。

关键词: 富坤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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